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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青年

【創科辭典】GP和LP是甚麼?

01-06-2021

【創科辭典】GP和LP是甚麼?

GPLP

 

釋義:

初創公司在產品雛形階段,需要風險投資基金(Venture Capital Fund,簡稱VC)推動業務發展。這類基金由GP普通合夥人,General Partner)LP(有限合夥人,Limited Partner)組成。

 

GP(普通合夥人

負責風險投資基金的具體營運,包括訂立基金的投資方向,並且招募提供資金的有限合夥人(LP)。當籌募到足夠資金後,GP 便會物色投資項目,並替獲選中的公司「增值」,如擴展人際網絡等等。

GP可以從基金按年收取總投資額的1.5-2.5%作為管理費。當基金退出投資並獲利,他一般可以收到投資回報的20%或以上,如基金投資表現良好,他甚至可收到30%或更高的回報,這筆錢又可稱為附帶權益

 

LP(有限合夥人

主要是機構投資者,一般需要證明自己為《證券及期貨(專業投資者)》,即所擁有的投資組合不少於800萬港元(詳情可參考投資者及理財教育委員會網頁)。

 

更多資料:

本港於2020年8月31日起實施有限合夥基金制度,吸引私人投資基金(包括私募基金及創投基金)在香港透過有限責任合夥以外的形式成立和註冊,合資格的基金須有一名普通合夥人及最少一名有限責任合夥人。立法會亦於2021年4月通過向在香港營運的合資格私募基金所分發的附帶權益提供稅務寬減。想了解更多關於風險投資基金的資料,請瀏覽Startmeup.hk

 


 

來源:創新科技及工業局 Facebook專頁公司註冊處政府新聞網


《創科辭典》系列由創新科技及工業局 Facebook專頁推出,旨在為各位創業新手介紹與創業和創新科技相關的術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