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府招聘公务员时是否接纳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成绩?
答:政府已公布由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日起,接受申请人以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应征公务员职位。
有关详情,请参阅公务员事务局网页。
问: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及英国语文科的成绩是否会等同为综合招聘考试(CRE)中文运用试卷及英文运用试卷的成绩?
答:香港中学文凭考试英国语文科第5级或以上成绩,会获接纳为等同综合招聘考试英文运用试卷的二级成绩。香港中学文凭考试中国语文科第5级或以上成绩,会获接纳为等同综合招聘考试中文运用试卷的二级成绩。持有上述成绩的申请人,将不会被安排应考综合招聘考试英文运用及/或中文运用试卷。
香港中学文凭考试英国语文科第4级成绩,会获接纳为等同综合招聘考试英文运用试卷的一级成绩。香港中学文凭考试中国语文科第4级成绩,会获接纳为等同综合招聘考试中文运用试卷的一级成绩。持有上述成绩的申请人,可因应有意投考的公务员职位的要求,决定是否需要报考英文运用及/或中文运用试卷。
有关详情,请参阅公务员事务局网页。
问:对于入职学历定为「香港中学会考五科及格」及「高考两科合格和会考三科良」的公务员职位,在新学制下,有关招聘安排如何?
答:在新学制下,以下任何五个香港中学文凭科目成绩(不论任何组合),会被视为符合入职学历定为「香港中学会考五科及格」的要求:
- 高中科目第 2 级成绩;
- 应用学习科目「达标」成绩(最多计算两科);及
- 其他语言科目 E 级成绩。
在新学制下,以下任何五个香港中学文凭科目成绩(不论任何组合),会被视为符合入职学历定为「高考两科合格和会考三科良」的要求:
- 高中科目第 3 级成绩;
- 应用学习科目「达标并表现优异」(最多只限两个科目);及
- 其他语言科目 C 级。
有关详请,请参阅公务员事务局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