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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12月4日)

01-12-2023

国家宪法日(12月4日)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最高法,是国家的重要标誌和象征,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为增强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通过将12月4日订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2023年「国家宪法日」座谈会

为使特区各界加深认识国家和特区的宪制基础,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2023年12月4日联同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合办以「宪法与中国式现代化」为题的座谈会。座谈会以实体形式进行,并设主题演讲及对谈环节,同时亦安排网上直播。座谈会影片已上载至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国家宪法日」专页供市民重温。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专页

想了解更多有关「国家宪法日」的资讯及重温过往座谈会内容,请浏览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国家宪法日」专页

国民教育一站通

另外,如果想参与有关「国家宪法日」及其他国民教育活动,欢迎参阅国民教育一站通内的活动规划年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