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部门/机构
创意香港
最高资助金额
HK$9,000,000
(一般情况下不多于一千万元)
资助期限
一至两年,视乎个别申请
资助范围
有利于香港电影业发展的项目
申请对象
机构 / 组织
申请条件
(a) 电影製作融资
-申请人须为根据《公司条例》(第622章)或前身条例(根据第622章第二条的释义)成立和註册的电影製作公司。申请人、监製及导演或其中任何组合须在紧接申请日期之前须曾经总共製作最少2部上映电影。
-有关影片计划的申请条件,请浏览电影发展局网站。
(b)资助其他电影相关计划
- 一般来说,申请人必须为在本地註册成立的电影业机构或相关团体。
- 有关计划的申请条件,请浏览电影发展局网站。
其他附加资料
请浏览电影发展局网页,了解其他附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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