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部门/机构
创新科技署
最高资助金额
HK$10,000,000
(每个项目)
资助期限
一般不超过两年
资助范围
私营机构主要于香港进行的研发活动(不会支援一般业务营运,如改善生产/运作程序、一般业务融资或员工培训)
申请对象
公司
申请条件
根据《公司条例》在香港成立; 根据《商业登记条例》在香港登记;并非政府资助机构;以及并非政府资助机构的附属公司。
其他附加资料
获批为期12个月或以上的项目可申请研究员计划及/或博士专才库的财政资助,以聘用额外人手。获款公司亦可申请投资研发现金回赠计划。
重要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