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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青年

【创业说明书】初创劳工法例疑难 你问我答

03-11-2020

【创业说明书】初创劳工法例疑难 你问我答

为了帮助公司业务发展,在创业期间少不免需要处理很多法律相关的事务,例如公司註册、领取牌照、劳工法例等等。以下辑选初创企业家常见的十大劳工法例问题供大家参考,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劳资纠纷:

 1. 问:「临时工」、「兼职」或「替工」是否受《僱佣条例》保障?

答:《僱佣条例》并没有区分「临时工」、「兼职」、「替工」、「长工」及全职僱员。所有受《僱佣条例》保障的僱员,不论其工作时数和职位名称,均可享有条例下,例如工资支付、工资扣除的限制,以及放取法定假期的权益和保障。

僱员如连续受僱于同一僱主4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时,他的僱佣合约便属「连续性合约」,可享有如休息日、有薪年假及疾病津贴等的权益。(请按此处参阅有关「兼职」僱员的单张。

 2. 问:以书面还是以口头方式订立僱佣合约对僱佣双方的保障较佳?

答:《僱佣条例》规定僱佣合约可以书面或口头方式订立,无论那一种方式,僱员的权益均受到《僱佣条例》的保障。而订立书面僱佣合约,可协助员工明白僱佣条件,以及提醒僱佣双方合约上的责任。僱主可参考劳工处编印的僱佣合约样本

 3. 问:如何计算最低工资的金额?

答:最低工资 = 僱员于工资期内的总工作时数 × 法定最低工资水平(每小时37.5元)

 4. 问:如果僱主不能依时支付工资给僱员,会有甚么后果?

答:工资支付日期不得迟于工资期届满后七天内。僱主在工资期届满后七天内仍未支付工资给僱员,可被检控,一经定罪,可处罚款港币三十五万元及监禁三年。

 5. 问:僱主可否强迫僱员一星期工作七天而不给予僱员休息日?

答:不可以。凡按连续性合约受僱的僱员,每7天可享有1天休息日。 

 6. 问:休息日是否规定有薪?

答:这条款由僱主和僱员双方协定。

 7. 问:僱员在甚么情况下可享有疾病津贴?

答:僱员按连续性合约受僱,如符合以下资格,便可领取疾病津贴:

( 1 )  病假不少于连续4天(除怀孕僱员因产前检查、产后治疗或流产而缺勤,在这些情况下,如符合下述的规定,每一天病假均可享有疾病津贴);

( 2 )  僱员能够出示适当的医生证明书;及

( 3 )  僱员已累积足够的有薪病假。(请按此查看如何累积有薪病假

 8. 问:僱主可否给予僱员工资以代替年假?

答:僱主不得在僱佣合约内加入任何条款,令僱员放弃全部或部分年假,包括支付工资以代替年假的条款。 然而,如僱员同意,法例准许僱员可以接受款项代替部分年假,但祇限于超逾10天的年假部分。

 9. 问:僱主可否要求僱员在法定假日工作?

答:可以。如果僱主要求僱员在法定假日工作,便须在事前至少48小时通知僱员,并在该法定假日前或后60天内安排另定假日给僱员。

 10. 问:僱主是否必须为所有僱员投购僱员补偿保险?

答:根据《僱员补偿条例》第40条,所有僱主必须投购僱员补偿保险,以承担僱主在法律(包括普通法)之下的责任,否则不得僱用僱员从事任何工作,不论其合约期或工作时数长短、全职或兼职。若僱主不依法例投购僱员补偿保险,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港币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你可以参考劳工处的疑问解答,了解更多相关劳工法例知识。

 

资料来源:劳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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