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須成為展翅青年就業計劃學員(即15至29歲,學歷在副學位或以下的青年),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四學歷;能以英文或中文溝通;及通曉以下其中一種語言:印地語(Hindi)、印尼語(Bahasa Indonesia)、塔加拉族語(Tagalog)、尼泊爾語(Nepali)、泰語(Thai)、烏爾都語(Urdu)、旁遮普語(Punjabi)或越南語(Vietnamese)。
申請人過往必須未曾以任何形式為勞工處工作。
獲取錄者須出席由培訓機構於「展翅青年就業計劃」下提供的免費培訓課程,學員於職前培訓期間有津貼。完成培訓後將獲勞工處聘用為「少數族裔就業服務大使」,於勞工處工作(包括就業中心及行業性招聘中心等),接受為期12個月的有薪在職培訓。
如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八號或以上颱風信號、「極端情況」於招聘活動開始前3小時內發出/宣佈將會發出,或上述信號/警告在該段期間仍然生效,該招聘活動將告延期或取消。最新安排請留意計劃網頁的相關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