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须成为展翅青年就业计划学员(即15至29岁,学历在副学位或以下的青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四学历;能以英文或中文沟通;及通晓以下其中一种语言:印地语(Hindi)、印尼语(Bahasa Indonesia)、塔加拉族语(Tagalog)、尼泊尔语(Nepali)、泰语(Thai)、乌尔都语(Urdu)、旁遮普语(Punjabi)或越南语(Vietnamese)。
申请人过往必须未曾以任何形式为劳工处工作。
获取录者须出席由培训机构于「展翅青年就业计划」下提供的免费培训课程,学员于职前培训期间有津贴。完成培训后将获劳工处聘用为「少数族裔就业服务大使」,于劳工处工作(包括就业中心及行业性招聘中心等),接受为期12个月的有薪在职培训。
如黑色暴雨警告信号、八号或以上台风信号、「极端情况」于招聘活动开始前3小时内发出/宣布将会发出,或上述信号/警告在该段期间仍然生效,该招聘活动将告延期或取消。最新安排请留意计划网页的相关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