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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青年

如何分辨自己是「僱员」还是「判头/自僱人士」?

24-03-2021

如何分辨自己是「僱员」还是「判头/自僱人士」?

为了避免误会或争拗,有关人士在订定合约前,必须根据双方的意愿,清楚了解彼此合作的性质,辨清自己属于僱员还是判头或自僱人士的身分,以确保权益。

僱员须注意
- 在订立僱佣合约前,必须清楚谁是自己的僱主。
- 僱员在考虑转为判头或自僱人士身分前,必须审慎评估利弊,包括可能因而丧失的僱佣权益。
- 如僱员不同意,僱主不可以单方面将僱员转为判头或自僱人士。
- 判头或自僱人士须考虑自行投购有足够保额的个人意外保险。

没有任何单一因素可区别僱员与判头或自僱人士。要分辨这两种身分,须要考虑所有相关的因素,详情可浏览劳工处网页。每个个案的实际情况均有不同,如有争议,最后的诠释,须以法庭的判决为依归。关于法院个案参考,请按此浏览更多

如僱主没有履行有关法例下的责任,僱员可致电劳工处投诉热线 2815 2200 举报 (资料会保密处理),或亲临劳资关係科各分区办事处寻求协助。

如就「僱员」与「判头或自僱人士」的分别有进一步查询,可以
- 致电查询热线 : 2717 1771 ( 此热线由「1823」接听 )
- 亲临劳工处劳资关係科办事处 (按此了解各分区办事处地址)